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台州市建科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改性高分子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,现将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台州市建科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改性高分子材料项目
建设单位:台州市建科工程塑料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2年7月11日-2022年8月5日(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)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监测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
联系人:陈建
联系电话:13586039108
附件:验收意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