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台州市炬虹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钢结构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,现将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台州市炬虹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钢结构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
建设单位:台州市炬虹钢结构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1年12月22日-2022年01月19日(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),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
联系人:阮海艇
联系电话:13666817000
附件: 炬虹验收意见+签到表
附件: 炬虹-终